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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持户口本是否能办理结婚证?
释义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签字声明等。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有各自的要求,外国人也需要提供护照和无配偶证明。没有这些材料将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也无法领取结婚证。
    法律分析
    不拿户口本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法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
    (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对于内地居民来说,必须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则需要提供有效通行证和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声明;华侨需要提供有效护照和经认证的无配偶声明;外国人需要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只有提供了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才能顺利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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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