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过了保证期间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释义 | 保证期过后,保证人不负责任。债权人若未在期间内起诉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也不再负责。连带责任保证人未在期限内要求保证人负责,保证人也不负责。保证期间过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同样,若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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