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一、追尾后车全责怎么赔偿 追尾后车全责赔偿方式如下: 1、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后车如果交纳有保险的,那么后车当事人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2、车被追尾对方全责,由交通警察前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认定,交警会当场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无责方可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3、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当事人,当事人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二、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赔偿 在车辆追尾事故中对方负全责的,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等材料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该保险公司需要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