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通常个人申请的话,需要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等材料,去户口原籍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就可以。 2、公民因为各种理由需要办理户口迁出的,应当准备居民户口本、迁移原因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还有以下情况: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领养小孩,持收养公证书或《领养证》。 3、在本市买了房子办理户口迁移的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入户的书面申请;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发票收据;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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