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退休(职)的,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档案、公示证明、公示结果花名册及享受优异待遇的有关证明资料。其中,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还应提交能证明其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有关原始材料;办理病退和退职的,还应提交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确认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退职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书;破产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裁定企业破产的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