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规定时间内补交如果超过缓冲期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