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4.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5.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