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预告登记主债权合同是什么 |
释义 | 抵押权预告登记主债权合同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债务的合同,即如果是当事人之间是因借贷借款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要设立抵押的,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 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在实务中是指当事人之间要用房屋或不动产设立物上抵押权的登记制度。所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客体一般是房屋、建筑或不动产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要设立抵押权的,我国采取的是登记生效制度,即一定要进行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和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一、预告登记后的抵押权怎么实现 预告登记后的抵押权一般通过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预告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 (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存档。 (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 3、办理 (一)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 (二)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三)及经办人委托书; (四)预收客户; (五)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六)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收据交还客户。 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 (二)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 (三)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 (四),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五)预收客户抵押; (六)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七)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 (八)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九)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 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 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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