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婚姻无效的法定程序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条件是: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一、结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吗 结婚后确诊躁郁症不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外与他人登记结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所以只要夫妻间没有上述情况,那么当事人是不可以以配偶患有躁郁症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的。 二、结婚的消极条件有哪些呢? 结婚的消极条件有:(一)有配偶者;(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法院不判决婚姻无效的情形 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的。 2、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一方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的。 3、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届满。 4、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我国法律又没有规定即使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所以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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