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扶养义务三个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包括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前提条件为一方确实需要扶养,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如有纠纷可向有关部门调解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和生活上相互供养、扶助的义务,旨在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通常情况下,扶养义务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情况,导致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无法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即应承担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和条件承担给付,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帮助另一方摆脱困难境地。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缺乏固定收入、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时,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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