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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的税费计算方法
释义
    在申请居住证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但在申请房产证时,房东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有两种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房产,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可以免纳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法律分析
    申请居住证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房东在出租商铺时需要缴纳房产税,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租赁税。
    该法规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列: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1]
    结语
    申请居住证时无需缴纳任何税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房东在出租商铺时需要缴纳房产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租赁税。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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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20: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