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单方面起诉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 就是找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2. 就是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提出的主张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证据; 3. 就是立案。法院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 4. 就是调解。法院立案以后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5. 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是直接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