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保证金一般的返还时间是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退还。 保证金交纳的目的已经实现,保证金交纳一方即可主张保证金的退还。但是,但如果合同签订一方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话,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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