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转让,但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可以给个人或家庭,承包方需维持农业用途、保护土地并承担其他义务,同时享有收益、流转权利和补偿权利。土地承包期限为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可延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 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 不过,不管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在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同时,承包方还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另外,承包的时间也是需要注意的,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互换、转让。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应在合同生效时完成,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将其转让或互换的权利,但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承包方都需履行维持土地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获得补偿等。承包期限根据土地类型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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