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房东应当将押金及时退还给承租人。房东擅自扣留租赁押金属于违约行为,租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六十八条: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返还其已经支付的租金和押金,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后,押金应当全部或者部分予以返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一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返还不动产,出租人应当接受;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违约金、逾期租金以及物品损坏费用等,应当就已经退还的押金先行抵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改正,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