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工资是否合理填写在劳动合同上? |
释义 | 劳动合同上填最低工资不合理,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降低员工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应坚持把口头约定的工资写入劳动合同中,否则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若不支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工资,否则需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上填最低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上填最低工资不合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数额。 2、用人单位一般口头承诺的工资都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正常经营时也会履行口头承诺,但当企业经营发生问题或困难时,便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降低员工工资——这种做法主要发生在民企和个私企业中。 3、 劳动者一般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坚持把口头约定的工资数额写入劳动合同中,否则宁愿不干,别无他法。而实际情况是能坚持做到这一点的劳动者是少之又少。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上应该写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实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结语 劳动合同上填最低工资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低于最低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并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劳动合同上填最低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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