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犬只免疫证办理地点: 北京市第六医院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街道交道口北二条36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和平里北街18号。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 一、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二、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