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一房两卖的赔偿的规定,最多是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一房二卖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由于出卖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