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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回执单丢了还能补嘛?
释义
    受案登记表是有专人保管的,回执原件是受案机关一份,报案人一份。如果报案人丢了,可以去受案机关复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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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