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不符合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提讯问人犯完毕后,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条 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