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可以出租。 出租房屋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符合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政策。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应当出具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出租行为应当依法经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由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商品房是可以出租的,出租房屋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