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基本条件(1) 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 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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