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准备指南 |
释义 | 起诉离婚开庭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对方不出庭一般不会判离婚,可作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代理人需提交书面意见。成年子女可作证人或旁听者参加庭审。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可能会用到的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开庭对方不去的话会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开庭对方不去的话一般不会判离,如果符合缺席判决的,法院能作缺席判决。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参加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夫妻起诉离婚,开庭时成年子女可以作为证人或者旁听者身份参加,也可以不去参加庭审。 结语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等。如果对方不去庭审,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成年子女可以选择作为证人或旁听者参加或不参加庭审。在离婚诉讼中,准备充分的材料和亲自参加庭审是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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