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该如何进行 |
释义 |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 (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多选题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为: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 7、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强制执行: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8.强制执行。 什么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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