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诊断报告;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明;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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