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身体不适请假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解聘 |
释义 | 职工怀孕期间,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期间请假国家具体规定: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试用期是否可以超过法定期限 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女职工孕期期间经常请假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请或者擅自旷工不来上班,一旦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二,若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需要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亦可本着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要求其提供医院开据的证明,经其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只发放病假工资即可。 怀孕期间请假有工资吗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员工孕期期间频繁请假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请或者擅自旷工不来上班。用人单位依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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