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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一、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子公司的基本流程是:
    1、各个股东会签订组建公司的合同,明确各方的出资、责任、义务等;
    2、确定公司名称;
    3、核准名称;
    4、制定公司章程;
    5、开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6、到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7、刻章。
    设立子公司需要材料是: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的法人变更都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分公司需要单独注册吗
    分公司需要单独注册。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此可见成立分公司时需要单独注册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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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5: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