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一般不需要赔男方彩礼,如果结婚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且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返还。因彩礼导致婚约解除,返还数额应考虑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一般不会。1、起诉离婚一般不需要赔男方支付的彩礼。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於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对方主张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2、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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