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告登记本身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预告登记是合同当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去办理,是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一次性付款因不涉及银行利益,故可选择是否办理预告登记。而按揭涉及银行利益,银行在给买受人办理按揭时,一般要求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办理预告登记,当出现一房二卖时,买受人(贷款人)所有权的实现不受影响,银行的利益也就不受影响,因此按揭合同办理预告登记本质上是为了银行考虑(当然也是有利买受人)。 一、为什么全款不用预告登记 因为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不过预告登记通常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进行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还是很大的,这样就可以防止房屋被同时卖给多位购房者,有效的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所以全款买房已经拥有处置房产的权利。 二、怎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1、确定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已经有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有预售后的履约能力。具体来说,开发商需要已经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买受人确认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以在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之外书面约定。无论如何,买卖双方的约定是预告登记的前提。 3、预告登记申请:购房者在完成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后,可向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成功后,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