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做什么用 |
释义 |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备案和预告登记备案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备案登记的合同只具有债的效力;而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债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绝对性,因此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当然阻碍被强制执行,而预告登记可以。预告登记就是房屋的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 二、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是九十日,双方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办理。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三、房屋预告登记有哪些用 房屋预告登记具有以下功能: 1、权利保全的有效性。通过预告登记,债权可以通过登记的方式记录和公示,使任何与预告登记请求权内容相同的房地产处分无效,实际上是为了保证请求权能够实现并产生预期的物权效果; 2、顺位保全效果。指实际发生预告登记请求权所指向的物权变更时,按预告登记顺位登记; 3、破产保护效果。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不仅可以对抗不动产物权人,从而保证请求权人取得不动产物权,还可以在不动产物权人破产时排斥其他债权人,从而达到请求权人指定的效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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