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安置费何时发放的? |
释义 | #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临时安置费什么时候发放? 看具体情况。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安置费的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再搬迁。 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暴力、威胁或非法中断供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建设单位严禁参与搬迁活动。 如何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房屋以期换房的,拆迁方与被拆迁户、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方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向被拆迁户和房屋承租人发放临时安置补贴。发放标准按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如果每户每月低于600元,将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方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贴,超过3个月(含)期限的,增加50%。;超过3个月期限的,增发100%。 3.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同一位置、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被拆除的房屋和附着物乘以过渡期。过渡期限根据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如果实行货币补偿,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 个人取得的拆迁安置费是否缴纳税款? 个人取得的拆迁安置费不需要交税。小编提醒大家,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本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我国集体用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发放的补贴,免征个税。但拆迁居民因拆迁再次购买房屋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如果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则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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