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购房的首付款及个人偿还的贷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允许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1、婚前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不存在分割问题。 2、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允许分割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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