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两家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形式上的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二、双重劳动关系发生工伤谁负责?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关于兼职员工参保 兼职并非法律术语,因为我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所以一个劳动者只可以与一家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再去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承揽等等其他民事关系。对于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保,而民事关系则不需缴纳社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