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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解析
释义
    国有土地出让与使用权转让的区别:出让是国家授权的土地所有者将土地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个人或法人之间转移。出让条件简单,转让需要经过申请、审批等程序。出让属于一级市场,转让属于二级市场。
    法律分析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与争议解决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土地出让、转让、租赁等方面的规定。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或单位,转让方式可以是拍卖、协议等形式。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需经过合法程序和合同约定。而土地使用权的争议解决主要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可以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在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与程序以及交易市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土地出让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向个人或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级市场,而土地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二级市场。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可以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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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9: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