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在本地进行劳动仲裁? |
释义 |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确定,劳动争议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异地的情况,申请仲裁应该到异地仲裁机构。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包括申请人和被诉人的相关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异地的,应该到异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仲裁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同时要注意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要写明企业的性质,如是合资还是外商独资。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文书的重点部分。首先应当一一列出要求对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加班费用等。其次要针对请求部分写清事实和理由,主要写明入职时间,工资支付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争议产生的过程,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写清要求被诉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要根据事实写清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3)申请人本人署名或盖章,写明申请日期。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在异地的情况,应向异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应包括申请人和被诉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以及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人需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根据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并论证要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有助于顺利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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