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二胎生育常见问题解答 |
释义 | 一、二胎政策实行时间以及生育二胎实行的制度实行时间:2016年1月1日实行制度:取消二孩生育证,实行免费登记 二、生育二胎产假休假天数以及福利待遇二胎产假为188天,男方护理假14天。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于生育前按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两个条件的女职工申领二胎生育津贴天数标准:1.顺产的产假为98天2.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 三、2016年1月1日前征收二胎社会抚养费用是否退还2016年1月1日所生的二胎都属于超生范围内,也就是说以前征收的二胎社会抚养费用不予退还。 四、不再生育二胎的家庭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1.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孩并且符合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现在仍可以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2.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孩且不再生育二孩的家庭不再给予办理独生子女证。 五、有独生子女证年满60周岁是否有养老补助1.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2.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六、第一胎是双胞胎两女孩还能要二胎吗第一胎是双胞胎的不能再生育子女。如果生育二胎属于违法生育,特殊情况除外(其中一个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七、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处理依据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每多生一个子女按基数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