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的女方还需要给赡养费吗 |
释义 | 离婚纠纷女方是不可以要求赡养费的。赡养费是赡养父母的费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是对各自的父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夫妻之间有子女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一、女婿可以拒绝赡养女方父母吗 女婿可以拒绝赡养女方的父母。女婿对女方父母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子女仅对自己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但是女方可以自己尽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女方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赡养父母,应当征得男方的同意。女方若使用个人财产,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男方不能拒绝也不得干预。因为个人财产所有权人对其个人财产拥有完整的支配权,他人不得干预。 二、什么是失去赡养义务人 丧失赡养能力,指的是具有赡养义务的人,一般是成年子女,不具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的能力。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女婿有没有赡养丈人丈母娘的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丈人丈母娘的义务。 子女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 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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