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减少企业注册资金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的情形如下:
    1、公司亏损严重,长期无法弥补,由于多年的经营亏损累积,即使未来几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减少资金来弥补累积的亏损;
    2、公司注册资本逾期仍无法到位;
    3、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本;
    4、因公司派生分立;
    5、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20: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