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请大家思考一下,为什么要签合同? 实现商业目的?【这是合同目的,不是签合同的目的】 大家都这么做,这是惯例? 显得正式?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不签书面合同,对方耍懒怎么办? 上面的答案都对,但都没有说出本质,那么 是什么呢? 提供确定性。 具体而言,分为内部确定性和外部确定性。 一. 对内部管理而言,为下列工作提供了确定性 项目推进的时间节点; 供应链的节奏; 产能的调配; 财务的安排; 人力资源的管理等等 二. 对外部关系而言,双方均提供了确定性的承诺,使得协作更加有效率,同时,若发生合同争议,给第三方的裁决提供了确定性的依据。 有一种说法,“合同是写给法官看的”。 因为,若不发生争议,合同就好像没有什么用处,只有在打官司打时候,作为证据使用。 既然如此,合同条款所表达的内容就必须要符合“确定性”,如果采用了模糊不清的词汇,如“产品质量肯定没有问题”、“收到货后,适当的时候付款”“任何一方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等,此时,合同根本无法提供判断依据,这样的合同签和不签又有什么区别呢? 简言之,不符合“提供确定性”要求的合同,就不是一份合格的合同。 三. 小结 总之,只要我们把握住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是提供确定性,就以是否符合“确定性”这一标准来进行合同审查,就可以纲举目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