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有何特点 |
释义 |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 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一、如何定义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行为。包括三个要素: (1)行为人挪用公款,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将公款移为他用; (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和手公款的职务便利进行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人本人使用,也包括挪用人交给他人使用。 二、私存是挪用公款吗 公款私存不是挪用公款,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 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犯罪主体不同 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 公款私存是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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