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常州公积金异地贷款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资金流水帐单,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工资单,房产证等。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一)贷款额度和年限 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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