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登记程序:一、双方当事人拟定、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书面合同。二、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索取统一印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三、按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需要的材料。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缴纳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费用。五、知识产权局启动审核程序,对登记申请依法进行各方面的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