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如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等。 在理论上,社会化合同工工与正式工享有同等的待遇。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广泛,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正式工、临时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时间很短,凡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临时工也均应享有。 除了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其他的都不得要求违约金的,写了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先合同,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