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判了死刑还有有期徒刑 -死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 死刑缓期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 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第五十条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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