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人辞职报告的签字需要看签字人是谁: 1、按照一般公司的工人辞职程序来说,是需要上级签字的,但上级签字并不是工人辞职的必要条件。 2、在领导不愿意签字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依法填写自己的签名、或者盖章和按指印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3、如果是职工委托他人代签,或在他人代签后职工认可的,则该工人辞职书有效,对职工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如果是职工未委托他人代签,他人是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职工签名的,则该签名对职工本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工人辞职书无效。 总之,当事人要申请离职的,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在工人辞职报告上必须要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盖章和按指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之后上级签不签字都无所谓。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