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除非有约定或特殊情况。若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一方追偿。对于离婚时突然出现的债务,需核实债务的真实性,要求提供充分证据,并反驳对方主张。离婚后,共同债务需分割处理,个人债务由欠债方承担,除非另一方愿意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夫妻双方债务离婚后怎样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二、离婚怎么处理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 对于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核债务是否存在: (1)对于一方提出债务逐一核对,据实认定债务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举证,某项债务是否存在,不是单凭口说而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借款证明、债权人的证词、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明等; (3)认真查核所有的证据,看看这些证据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 (4)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提出能反驳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收入与开支,购买房屋等家庭贵重物品的时间与债务时间矛盾,说明没有负债的可能和必要,以证明债务是虚假的,或者提供证据说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分为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而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作出分割处理,至于个人债务的部分,不管是否有解除婚姻关系,仍然是由欠债的一方承担,除非另一方愿意主动承担偿还责任,否则债权人不得要求其配偶来还债。 结语 在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否则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一方追偿。对于离婚时突然出现的债务,需要仔细核查其真实性,并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提供充分证据。对于个人债务,除非另一方愿意自愿承担,否则债务仍由欠债方承担责任。离婚后的债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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