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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个人债务夫妻应该怎么承担?
释义
    对于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的责任。但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依法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一、夫妻还款义务是否是连带责任
    夫妻还款义务若为夫妻共有债务则夫妻双方存在连带责任,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无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事诉讼规定离婚后债务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案件中对外债权分割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的分割:
    1、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
    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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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