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是否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
释义 | 迁移户口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迁出手续可由原籍户内成年人代办,需提供相关证明。《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相关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分析 迁移户口是可以不用自己亲自去办理的,只要材料合理、合法,可以委托他人去办,但是必须要出具一份委托书,才能办理。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即可由家人代办。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户口迁移手续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一般情况下,委托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明、户口迁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委托代办人需要具备合法身份和代办能力,代办人需持有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委托人需确保委托代办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准迁入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办理过程中,委托人需确保代办人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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