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诉讼离婚条件和材料: 1、诉讼离婚条件: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2、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材料: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婚姻的基本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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