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容留三人吸毒如何理解 |
释义 |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容留两次以上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毒者,应立案追诉;同时,曾因此类行为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容留他人吸毒也应追诉。 法律分析 应予立案追诉。涉嫌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两次以上;(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或注射毒品;(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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